你好,意外,医院是没有责任的,
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后以结果为准,参考如上法条主张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的除外。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六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您好,建议及时报警处理,可以去做伤情鉴定,然后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通过派出所的询问笔录,查询对方的身份信息,在受伤者出院后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要求民事赔偿。
每年车主都会被强制购买交强险,投保交强险是非常必要的,那么交强险具体包括那些?车辆交强险是什么,第三者责任险含义,以及免税交强险是什么?下面就来给大家作详细介绍,来了解一下吧!
每位车主每年都会有一部分购买车险的支出,那么第二年车险什么时候买呢,需要提前多久呢,还有第二年车险怎么买最划算呢,第二年车险什么时候买,车险理赔有关流程有哪些呢,以及第二年车险怎么交?
全国范围内每天都在发生交通事故,这就会涉及到交通事故索赔的知识,那么交通事故受害方索赔规定有哪些,交通事故索赔手续是什么,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是怎样的呢,以及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应该如何签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来了解一下吧!
私家车、货车、公交车的普及,为我们的生活提供了便捷,但是与此同时也造成了道路的拥堵和交通事故的频发,今天小编就来为你介绍最新交通法规的有关知识,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更多内容尽在律图!
汽车、公交车、地铁这些出行工具的发明和应用,改变了我们的生活,那么都有哪些交通法规呢,今天小编就来为你介绍交通法规扣分细则是什么,交通法规扣分新规定是什么,以及新交通法规处罚细则的有关知识,更多内容尽在律图!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