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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怀孕了,广州怎么申请生育津贴

赵* 江西-九江 劳动保障咨询 2018.04.29 18:34:15 24人阅读

我姐姐怀孕了,现在孩子刚生下来,住院花了一部分钱,要去申领生育津贴,广州怎么申请生育津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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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帮员工办理生育津贴程序如下:
  
1、需要先确认该职工生育保险参保是否满一年;其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有生育服务证(准生证)。
  
2、填写生育保险登记表,单位盖章;连同确认妊娠的诊断证明,交社保管理处审核。表格等一般可以在社区(街道)领取。
  
3、经社保审核通过,盖章。
  
4、参保人,就是该职工,可以凭社保卡(医保卡)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进行产检、分娩,直接享受规定内费用的费用减免。
  
5、孩子出生后,填写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申报表(盖章,填上单位账号),带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出生证明、户口、结婚证、身份证、分娩住院的出院小结,去社保办理津贴。
  更多疑问,可以咨询地方的社保部门;或拨打社保热线12333详询。

2018-04-29 18:48: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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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西-太原

领取生育津贴方法:
怀孕后,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确定产检和生小孩的医院。
注意需要办理准生证。
生育时,将就医登记表带到医院。这样使得社保局、医院核对后,便于使用生育保险结算。
生小孩后,办理独生子女证,带就医登记表、出院小结(盖公章),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员到社保局申请,申领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领取条件】
生育津贴领取的具体条件可能会因应地区不同而有所区别,大体上领取条件是这样的:
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的;
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期间生育的。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缴费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①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②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保险是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基本权益,其根本目的是对女职工基本生活进行保障。
【支付】
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
①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②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还有的地区对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中男职工的配偶,给予一次性津贴补助。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
①我国的生育津贴原称产假工资。为了与国际通用术语衔接,1994年改称生育津贴。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生育津贴;而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仍按本人生育前的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产假工资、形成了双轨制。
②女职工生育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医疗补贴等生育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无需再支付生育期间的产假工资。
③2001年11月1日开始施行《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后,企业只要按规定额缴纳了生育保险费,女职工生育后的法定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不再支付产假工资。所以生育津贴实际上就是以前所说的产假工资。
该办法规定了从业妇女可以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两项待遇,其中生育生活④津贴的标准是以本人当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计发的,顺产一般为缴费基数×3个月,晚育、难产的还可另增半个月,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广州怎么申请生育津贴的内容就为大家整理到这里了,感谢您对我的信任

2018-04-29 18:35:15 回复

你好,生育保险是职工参保的五险之一,生育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女性同胞在生育期及流产期的基本权益而出台的社会政策。为此,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对社会生育保险重新定制了新的政策。
  用人单位应当为其职工办理参加生育保险手续,并按照《郑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用。财政部门核拨经费的用人单位,其应缴纳的职工生育保险费列入部门预算,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
  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标准为申报领取津贴之月,用人单位职工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
  用人单位有为职工购买生育保险,并且在职工生育时为职工缴费累计达12个月。生育保险个人是不得购买的,是一定要由用人单位代为购买。职工生育符合我国计划生育这一项基本国策,才可以享受我国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若是生育二胎者必须符合我国新出台的二胎政策才可以享有生育保险报销。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职工未就业配偶已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生育待遇或者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待遇的,不再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1、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2、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单位应当支付其工资。
  
3、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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