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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1、身份证;
2、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或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3、《生育医学证明》(上海市生育需提供);
4、注明产妇生育情况的出院小结或病历、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外省市生育需提供);
5、注明产妇生育情况病历证明等材料及中文翻译件(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生育需提供);
6、实名制结算账户卡;
7、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
【备注】:实名制结算账户卡可选择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上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农商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其中之一。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计划内生育;
2、生育、流产当月用人单位为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或者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9个月;
3、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没有参保的,生育保险报销费用由单位承担。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流程: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可自生产或流产后直接到就近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手续。
2018-04-08 11:34: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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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申领时需携带审核资料:
①住院医疗费收据;
②诊断证明书(盖专用章);
③《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二胎《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终止妊娠无此项);
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医保卡 (异地证或异地备案表);
⑦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⑧单位出具的参保职工请假条;
⑨参保职工在享受生育津贴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
用人单位专管员于每月1-10日持下列有效资料,到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时携带的资料:
1、报销门诊生育医疗费用需携带资料: 福州市生育津贴结算申请表 诊断证明书(盖专用章)、门诊票据、费用明细,有关检查报告单;
2、报销住院生育医疗费用需携带资料:住院医疗费票据、费用明细汇总单(盖医院章)、诊断证明(盖专用章)、病历首页、手术记录、接生记录复印件。
2018-04-08 11:23: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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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最新福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政策规定,办理福州2015生育保险报销流程需满足福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那么2015福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是怎样的呢?生育津贴按参保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计发,即企业年度缴费工资总额企业年度参保总人数12个月。职工分娩前一年在两个以上单位工作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在计算生育津贴时,其平均缴费工资根据前后所在单位的缴费工资加权平均计算。女职工符合本省计划生育规定的,按下列条款规定的产假天数,发放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正常分娩的,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
(二)难产(含剖宫产)的,增加产假15天
(三)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婴,产假增加15天
(四)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135天(难产、晚育并领证的天数累加不得超过135天)
(五)婴儿分娩后夭折的,产假90天
(六)怀孕3个月以内流产的,产假15天怀孕3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42天。女职工住院分娩期间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现行的《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规定支付,自费药品、营养药品、医疗服务及用于婴儿等费用由职工个人承担。以上就是一些有关于福州生育保险报销范围的相关信息
2020-11-06 13:04:0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