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申请补助的手续为:
申报程序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村户主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后,报县住房保障中心备案。
具体流程为:
1、户主申请。
2、村委会评议。村委会接到困难家庭的申请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议定是否符合改造条件,评议结果并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经评议认为符合改造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审批表》,上报镇人民政府审核。对不符合改造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的,不予申报。
3、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组织规划、国土等部门工作人员入户核查。核查符合条件的,核查人员签字并签署意见后报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地村委会,并说明原因。
4、签订危房改造协议书。凡被审核列为当年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户,需与当地人民政府签订危房改造协议,明确质量要求、补助标准和完成时限。最后就是竣工验收。
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通常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205元的家庭人口统称为弱势群体。 一般开贫困证明需要哪些手续?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已被国家正式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户籍均应在本县; 各级地方政府确定的农村和城镇低保家庭; 领取社会救济和福利的家庭; 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家庭经济状况恶变且无其它经济来源的; 有其它特殊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的家庭; 学生在线申请,村委会、乡政府进行逐级审查,新生所在学校统一审查资格.在校生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依据省给指标确定,8 --9月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同; 贷款审批和发放开发银行省分行对贷款合同审批汇总后,按审批结果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就读高校的账户。 综上所述,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通常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205元的家庭人口统称为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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