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一般无效合同是否算诉讼时效 的事,提起诉讼或仲裁是依有效合同进行的,这时提起的诉讼或仲裁不涉及无效合同确认的诉讼时效起算问题。对于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有人主张从订立合同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为两年;亦有人主张对其区别对待,认为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为两年。合同一方当事人请求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合同之外的第三人请求的,应当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损害国家利益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笔者认为无论是合同当事人、合同之外的第三人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可一视同仁,诉讼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时起算,诉讼期限时效为两年。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你好,你要考虑的物业合同诉讼的事,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定义可作如下界定,即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多个区分所有权人共同拥有一栋区分所有建筑物时,各区分所有权人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的专有所有权,对建筑物共用部分享有的共用部分持分权,以及因区分所有人间的共同关系所生的成员权的总称。我国《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即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了我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构成由三部分组成:专有部分所有权;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即共有所有权;专有部分以外的共同管理的权利,即成员权。成员权与专有权、共有权相并列,相互依存,成员权随着专有部分的转移而转移给新业主,因此成员权是永远存续的。依照《物权法》第75条规定,区分所有建筑物的管理组织分为两个层次,一为业主大会,二为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是区分所有权建筑物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业主委员会是其执行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认定为其他组织,具有一定的行为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基于成员权可以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对建筑物进行服务管理,物业服务企业是受全体业主委托服务、管理建筑物事务的单位。因此,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的管理权来源于所有业主的授权,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来源就是全体业主的成员权,物业服务合同法律关系的理论基础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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