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北京法律咨询 > 法律咨询 > 其他法律咨询 > 有大额到期债务未能偿清等,请问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任职是否有相类似的条件限制呢?

有大额到期债务未能偿清等,请问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任职是否有相类似的条件限制呢?

流** 北京 其他咨询 2009.07.03 11:11:52 626人阅读

各位老师好,通常公司法人的任职是有条件限制的,比如: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大额到期债务未能偿清等,请问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任职是否有相类似的条件限制呢?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全国律师 其他律师 全国其他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地区:北京-丰台区 咨询解答:350条

没有限制,成年就行,但是你要考虑一下你的行业

2009-07-03 11:19:18 回复

对于长春市如何办理餐饮类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持本人身份证到当地工商分局办理名称核准(也可以通过当地工商部门网站进行名称核准),工商部门核准后出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半年
2,持本人身份证、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店面的租房协议或者房产证复印件到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3,如果营业面积超过100平米,持本人身份证、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店面的租房协议或者房产证复印件到当地卫生局办理卫生许可证
4,持本人身份证、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店面的租房协议或者房产证复印件、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到当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5,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领取餐饮服务类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