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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能不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朱** 江西-九江 强奸辩护咨询 2024.05.22 11:24:00 443人阅读

强奸罪能不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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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1、关于您提到的强奸案问题,这确实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包含的主要范畴之一,并且该法律文件中对这类事件进行了详尽的规定和说明。
涉及到的附属民事诉讼部分,根据其相关规定,只要在刑事案件中出现与人身损害赔偿有关的情况,均可提出相应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换句话说,被害人若因被告实施的犯罪行为而遭受了物质上的损失,那么他们在刑事诉讼程序中便享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此类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仅限于补偿被告的犯罪行为直接导致的物质损失,并不包括精神损失的赔偿。
对于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情况,被害人可以选择在刑事诉讼程序结束之后,另行发起民事诉讼来解决这个问题。
2、同样地,当被害人因为被告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时,他们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同样拥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
如果被害人不幸离世或失去行为能力,那么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以及近亲家属则有权代表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另外,如果涉及到国家财产或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情况,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同时,亦可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024-05-22 11:26:00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中,第一条,因人身遭受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财物被犯罪分子损损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五条规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物质遭受损失的,人民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满弥补损失的,被害人向人民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可以受理。所以说盗窃罪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若不能弥补损失的是可以提起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诈骗罪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虽然《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受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4条至102条都规定了,受害人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一审判决以前都有权申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是,问题就出在最高法颁布施行的《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根据该规定,只有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这两种情况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显然诈骗案中,甲被骗的20万元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这种情况属于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人民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根据该《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5条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可以受理。也就是说,不是任何刑事案件造成受害人经济损失,受害人都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的。比如,像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等,在犯罪过程中造成了受害人人身伤害、物品损害的,可以就医疗费、误工费、交通、食宿、物品损害价值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而不需要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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