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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已解决还能从新起诉吗

周** 江西-九江 暴力犯罪辩护咨询 2024.05.22 10:53:00 462人阅读

故意伤害罪已解决还能从新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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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故意伤害案件中,若其行为未达到犯罪程度,经由当事人之间进行调解并妥善解决纠纷之后,受害方作出不提出诉讼之决定时,检察机关可据此决定不予起诉;
然而,倘若该案件已构成犯罪事实,尽管情节轻微,只要符合相关不起诉条件,同样可以通过调解方式达成协议而予以不起诉处理。
但是,对于那些不符合不起诉条件的情况,检察机关仍需依法提起刑事公诉程序。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024-05-22 10:54:00 回复

对于聚众斗殴受害方能不能从轻解决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刑法的规定,聚众斗殴的受害人能不能从轻处罚,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犯罪情节不重的,可以从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解答如下, 可以,让村里出个证明,说自己的户口本丢失,需要补办,拿户主的身份证和证明到派出所申请补办一个户口本,这样两个户口本可以同时使用。
《居民户口簿》丢失、被盗后,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若本户中确实他人可供委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调查后,有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明,申请补办。备齐以上材料后,一般5个工作日内即可补办。

解答如下, 可以,让村里出个证明,说自己的户口本丢失,需要补办,拿户主的身份证和证明到派出所申请补办一个户口本,这样两个户口本可以同时使用。
《居民户口簿》丢失、被盗后,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若本户中确实他人可供委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调查后,有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明,申请补办。备齐以上材料后,一般5个工作日内即可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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