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可以领取失业金。失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一部分,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的不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且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失业保险条例》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
1、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罗浩律师建议:现实中,有些用人单位会应劳动者要求,帮助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劳动者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用人单位此举是骗取失业保险金的行为,可能会被劳动行政保障部门罚款。用人单位应该实事求是,避免被劳动行政保障部门处罚。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法律意见】
失业金已领过一次,只要符合条件还能再次领取。如果你上次领完以后,再就业并再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以上,再次失业可以再次申领。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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