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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的时候只有几位见证人在场和两家写的转让合同,农村同姓老宅基地转让,2014年?

ask****198 云南-大理 宅基地咨询 2024.05.20 13:09:29 382人阅读

2014年,农村同姓老宅基地转让,转让的时候只有几位见证人在场和两家写的转让合同,合同上面也没有村里盖章。已确权到新主人名下。10年后老主人因病无处可住,新主人不同意居住,依然要赖进去住,已是危房,出现安全问题,与新主人有关系吗?赖进住,赶不走,签安全承诺书,没有人帮忙证明,只有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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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系的,最好是报警

2024-05-20 13:10:37 回复

答:为保证农村宅基地转让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防止相关当事人在变更登记后发生纠纷,本着对申请人负责的原则,我们建议申请人对转让行为进行见证,具体见证机关由当事人自行选择。所产生的费用由申请人与见证机关协商处理。如申请人不愿意进行见证,可由申请人负责召集变更登记涉及的所有利害关系人,携带土地证、登记申请、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本等相关资料,共同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现场进行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身份核实,审核材料,签订协议,办理转让手续。

答:为保证农村宅基地转让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防止相关当事人在变更登记后发生纠纷,本着对申请人负责的原则,我们建议申请人对转让行为进行见证,具体见证机关由当事人自行选择。所产生的费用由申请人与见证机关协商处理。如申请人不愿意进行见证,可由申请人负责召集变更登记涉及的所有利害关系人,携带土地证、登记申请、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本等相关资料,共同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现场进行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身份核实,审核材料,签订协议,办理转让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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