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提交的材料都差不多的,只是可能有些审查要严格一点,所以要多一点证明材料,避免了一些恶意诉讼。主要材料如下: 1、书(按你的被告数量加一份来确定,如果是三个被告那就四份,其中一份交) 2、原告主体资格材料(主要证明公司是否具有诉讼主体、具有诉讼主体的公司或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相差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受权人身份证明)《民事诉讼法》4 8、5 8、59条有对诉讼主体的规定。会审查诉讼主体资格,即使被告与你有没有权利义务关系会在法庭进行审查,立案时并不审查,因此你也可以诉讼一个毫无相干的人,只是要承担败诉的风险就是了。
执行案件立案半年以后,受理执行法院故意拖延的,写申请提级申请书,交到上级法院
追问
在上级法院是在立案厅立还是去执行厅,谢谢
追答
必须去立案庭,因为这种案件本质是上级法院拿走了下级法院的执行权,需要重新立案的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你好,一般情况下由当事人申请,特殊情况下由依职权采取限制高消费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可以限制其高消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四条:限制高消费一般由申请执行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人民法院审查决定;必要时人民可以依职权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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