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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河南-郑州
解析:
第一,所有有意购置房产者须在我国境内居住满一年时间。
第二,购房者在正式签订合同时,务必在合同内同时填写并标注个人的中文名以及英文名。
第三,对于购买房产的个人,他们需要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港澳同胞的回乡证或者台湾居民往来大陆的通行证,以及《向国外及港澳台人员租、售房屋审批表》。
而对于外籍人士而言,则需要提交护照、居留证、经过公证的中外文名字对照件,或者外国人在我国的工作证、居住证(这些证件上都需同时注明该人的中文及外文姓名),以及《向国外及港澳台人员租、售房屋审批表》。
第四,如果所提供的公证材料是外文版本,那么就需要先将其送至翻译公司进行翻译处理。
此外,境外人士提供的某些材料,例如委托书、同意书等,都必须经过境内、外机构的公证与认证,方能视为有效。
第五,在准备齐全所有所需资料之后,购房者需要首先将其交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涉外审批办公室进行严格的审查。
第六,若购房者需要申请贷款并且在京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他们的收入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以及配偶同意购房抵押贷款证明等材料都需经过所在国家的公证机构进行公证。
法律依据:
《出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二条
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申请延长居留期限的,应当在居留证件有效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按照要求提交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经审查,延期理由合理、充分的,准予延长居留期限;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应当按期离境。
2024-05-19 12:22: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