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知识产权 > 著作权 > 复制国外作品有著作权吗?

复制国外作品有著作权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2 · 3869人看过
导读:复制国外作品没有著作权,复制他人的作品是属于盗窃行为,将会侵犯到他人的著作权。我国法律当中所规定的享有著作权的情况,必须是自己所创造出来的作品,具有一定的原创性,才能够受到法律保护。
复制国外作品有著作权吗?

一、复制国外作品有著作权吗?

复制国外作品没有著作权,复制他人的作品是属于盗窃行为,将会侵犯到他人的著作权。复制外国影片出售,如果没有得到授权许可,那么肯定是侵犯著作权的。

我国《刑法》第217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条规定:电影、录像作品等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五百张(份)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有其他严重情节”;复制品数量在二千五百张(份)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也就是说,如果得到了授权许可,那么这种行为就是合法的;如果没有得到许可,但是情节轻微的,可能不会构成犯罪。

二、影视作品著作权人如何确定?

影视作品是指摄制在胶片、磁带等一定物质载体上,由一系列相联的画面或者加上伴音组成的,需借助一定的机械装置才能放映、播放的作品。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归制片人享有,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权由制片者享有。影视作品的制片人依法享有影视作品的整体著作权,但影视作品的制作,需要剧本、摄影、作词等相关的作者共同努力,从这一角度看,影视作品也具有共同创作作品的特征。因此: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在共同创作的影视作品中,可以单独行使部分的作者,享有其著作权: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归制片人,但署名权归创作该电影的导演、编剧、作词、作曲、摄影等作者享有,由此可以看出,影视作品的制片人享有对该影视作品的修改、发表、保护作品完整、使用、收益、转让权。

著作权在进行确定的时候,必须作品是当事人自己所创造完成的。如果是复制他人的作品,将不会享有著作权,并且有可能会侵犯到他人的著作权,此事需要格外的予以注意。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著作权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著作权最新文章

遇到著作权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