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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是民事法律行为意思表示吗?

ask****791 河南-郑州 诉讼管辖咨询 2024.05.19 00:10:33 309人阅读

民事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是民事法律行为意思表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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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9 14:40:02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采取要约、承诺的方式,因此,要约是订立合同的必经阶段。  要约在本质上是意思表示,在此应将要约与附条件的法律行为区别开来。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即要约中应包括所欲订立合同的基本内容,而不仅仅是表达订立合同的意向。合同的基本内容应根据合同的性质予以确定,同时还要考虑要约当时当地的商业惯例等因素,如果仍然无法确定,就要根据合同意思解释的原则加以判断。要约的内容必须确定,即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不能含混不清,否则使受要约人不能理解要约的真实含义。要约人应当向受要约人表明,该要约一旦由受要约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即受到拘束。需要注意的是,实践中要约人不一定用清晰的语言表达这一意旨,这就需要受要约人对此进行仔细分析。一般而言要约应当向特定的人发出,包括特定的一个人和特定的一群人,但是在有些情况下要约也可以向不特定的人发出,如悬赏广告等。  【相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三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第十四条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意思表示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的要素,是指行为人欲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内在意思表现于外在的行为.意思表现包括意思与表示两方面的要件或内容.意思表示所发表的意思,不是寻常的意思,而是体现为民法效果的意思,亦即关于权利义务取得、丧失及变更.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的核心.
民法中的意思表示必须具备3个要素,目的要素,效果要素和表示行为要素.三个要素缺一不可.
  目的要素:即合同成立的必备要件,缺少必备要件,则缺少目的要素合同不成立.
  效果要素:即主观上有没有订立合同的想法或意思,有就有效果,没有就缺乏效果要素.
  表示行为:很简单,即把上述的要素用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表达出来.

民法总则法人分为三种:
1、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2、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
3、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4、非法人组织,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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