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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区职务侵占罪律师费多少钱

叶** 江西-九江 职务侵占辩护咨询 2024.05.15 18:37:00 441人阅读

南城区职务侵占罪律师费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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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针对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服务收费,根据不同环节设定有相应固定的费用标准。
在侦查阶段,每项服务的收费标准为2000至10000元人民币;
在审查起诉阶段,每项服务的收费标准同样为2000至10000元人民币;
而在一审阶段,每项服务的收费标准则为4000至30000元人民币。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收费标准均可在此基础上下调,无上限限制。
对于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等特殊案件类型及刑事自诉案件,其律师服务费的收取标准与一审阶段相同。
若同一律师事务所在处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时,从第二阶段开始,可适当降低收费标准。
此外,若被害人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需按照民法典规定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及多项罪名或多起犯罪事实,可依据相关律法指南按罪名或犯罪事实各自计件收取服务费用。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团体的工作人员,如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应属于单位所有的财物占为己有,且数额达到足够大的程度,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严厉处罚;
倘若数额巨大,则可能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可能被判处没收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4-05-15 18:38:00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两种犯罪都是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侵犯财产所有权的犯罪。二者的主要区别是:  1.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盗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犯罪对象不同。本罪对象只能是本单位的财物。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而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财物,包括公私财物,而且多为犯罪行为前不被自己所控制的他人财物。  3.犯罪手段不同。本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采用侵吞、窃取、骗取等各种手段侵占实际掌管的本单位财物;而盗窃罪则是采用秘密窃取的手段获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4.法定刑不同。本罪最高法定刑是十五年有期徒刑,法定刑较轻,且量刑的幅度较小;而盗窃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无期徒刑,量刑幅度较宽。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两种犯罪都是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侵犯财产所有权的犯罪。二者的主要区别是:  1.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盗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犯罪对象不同。本罪对象只能是本单位的财物。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而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财物,包括公私财物,而且多为犯罪行为前不被自己所控制的他人财物。  3.犯罪手段不同。本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采用侵吞、窃取、骗取等各种手段侵占实际掌管的本单位财物;而盗窃罪则是采用秘密窃取的手段获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4.法定刑不同。本罪最高法定刑是十五年有期徒刑,法定刑较轻,且量刑的幅度较小;而盗窃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无期徒刑,量刑幅度较宽。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1、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职务侵占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而后罪的主观内容则明知是他人的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而决意占为己有,拒不交还。 3、职务侵占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即化公为私。但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的是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但财物是否先已为其持有则不影响本罪成立;而后者则必先正当、善意、合法地持有了他人的财物,再利用各种手段占为己有且拒不交还,行为不必要求利用职务之便。 4、职务侵占罪所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其中既有国有的,也有集体的,还有个人的:后罪所侵犯的仅仅是他人的3种特定物,即系为自己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他人仅是指个人,而不包括单位。 5、职务侵占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后罪所侵犯的仅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6、职务侵占罪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而后者则只有告诉的才处理。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 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 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 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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