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协议内容较为复杂,建议委托律师代为起草,如果需要可以联系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收益分配的原则1 1.1各方同意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但,1 1.1.1若有合伙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但在最碃袱百惶知耗版同保括晚交付期限内缴足认缴的出资额,则按各方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11.1.2不履行出资义务(指在本协议第 10. 2.5条规定的最晚缴付期限日仍未缴付出资。下同)的合伙人,其享有收益分配的出资额为己出资额扣除本协议第21.1.2条规定的管理费、第3 5.1条规定的违约赔偿金后的余额。11.2尽管有11.1的规定,本企业仍然应当按照本协议第1 5.3条规定的顺序派发收益和向普通合伙人支付奖励。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所谓的合伙合同就是入股协议,这个协议如果双方认为有必要,是可以签订的,不过不用通知工商局,这是民事合同,如果没有什么特殊需求,直接公司章程规定内容即可。
合伙合同(prt
ership),两人以上互约出资以经营共同事业的合同。合伙起源于家族共有,即兄弟不愿分散财力,共同经营父亲遗留的旧业,因此,合伙是一种古老的共同经营的方式。
《民法通则》第31条规定: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
《合伙企业法》第18条规定了合伙协议应当载明的事项有: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4)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5)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6)合伙事务的执行;
(7)入伙与退伙;
(8)争议解决办法;
(9)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10)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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