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大理市人民:
2012年5月18日,张盗取了我12800元现金。事后,张已经积极退还了我被盗的全部现金,我也对该退款进行了全额领取。
在接触案件的过程中,我了解到张的家庭很困难,家庭成员病困交加,主要收入就是依靠微薄的农业种植和进城务工,其亲人非常需要他的扶助。张因一时糊涂盗窃后,他的家人也因此十分痛苦,敦促他积极退还了我被盗的全部现金,我认为他的悔罪表现很好,认罪态度诚恳,而且已得到了应有的教训,我愿意原谅他。
因此,本人对张的行为予以谅解,请求司法机关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给予张一个重新做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对其予以从轻处理。
年月日。
对于盗窃罪谅解书作用大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谅解书是受害人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行为的一种宽恕,一种心理上的安慰,也就是行为人造成的伤害或者后果表示谅解,希望公诉机关从轻处罚。
2、谅解书对量刑起到一定的作用,可大可小,一方面根据案件性质、涉及的金额等来衡量,一般是损害赔偿。具体到盗窃案件中的谅解书,需要根据盗窃的数额大小,以及谅解书形成的前提来认定。
总之,要看盗窃数额大小以及情节方面,如果数额大,情节严重,涉及面又广,那么谅解书所起到的作用也相对较小,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