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企业名称核准需要哪些材料问题解答如下, 企业变更仅涉及名称变更的,不包括注册地址变更、注册资金变更、股东变更的,仅需要提供以下相关证明即可:
以下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在提交复印件的同时应当出示原件。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公司章程修正案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在办理完毕所有变更手续后,在领取新执照时需将原执照所需的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以及原执照正副本交回登记机关注销后(一般城市的营业执照无配套C卡,仅《组织机构代码证》颁发C卡),方可换取新的公司执照。
设立外资企业核名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由全体投资者签署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经办人(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全体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4、涉及外方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护照等是否要经公证、认证的,以当地工商部门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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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所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发布日期:2015-03-05 访问次数:407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领取或从网站下载表格)
2、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机关与拟设立企业登记机关不一致的,投资人还应当提交拟设企业登记机关的名称查询意见
4、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的,应当提交加盖企业集团母公司印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参股公司还应当提交企业集团管理机构同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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