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的。根据规定,只要是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胁迫或其他的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就属于,与男女之间是否属于男女朋友关系没有必然的联系。但是,因属于男女朋友关系,如果女方在事后不追究男方责任的,一般可不按论处。《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你当时没有报警吗?如果强奸案的话,需要及时报警,警方需要及时做调查以及到医院做做相关的检查才行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