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北法律咨询 > 沧州法律咨询 > 沧州交通肇事法律咨询 > 骑自行车撞构成交通肇事罪吗

骑自行车撞构成交通肇事罪吗

王** 河北-沧州 交通肇事咨询 2024.05.12 18:23:00 366人阅读

骑自行车撞构成交通肇事罪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沧州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沧州交通事故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倘若一名骑行者在行驶过程中不慎撞至行人导致受害者死亡,那么他便可能需要面临法律的制裁。
这个行为涉及到交通肇事罪,依照相关法律条文,被告人将有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然而,若被告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选择逃离现场,则他将被判罚更长时间的刑期,为三年以上但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更为严重的情况是,如果被告的逃逸行为直接导致了受害者的死亡,那么他将面临最高可达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关于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素,我们需要从四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交通肇事罪的客体是指国家所保护的重大交通运输安全。
这意味着,只有当交通肇事行为引发了严重的后果时,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如果仅是发生了交通事故,但并未造成重大后果,那么就无法构成交通肇事罪,也就无法成为国家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因此也无法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客体;
其次,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方面体现为行为人违背交通运管法规,进而酿成了严重交通事故,导致他人伤亡或使得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再者,交通肇事罪的主体通常为一般个体,即年龄超过十六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实际案例中,此类罪犯多为从事交通运输行业的从业人员;
最后,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
这种过失不仅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还包括过于自信引发的过失。
在构成交通肇事罪时,更突出的是从对严重后果持有的心理态度出发的过失,至于对违令交通运管法规所承担的注意义务,既有可能是出于明知故犯的心态,也可以归结为过失,但不论怎样,都不会影响到交通肇事罪的成立。
反之,如果行为人对其行为所导致的严重后果持有蓄意心态,那么这样的行为应按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相关犯罪论处,不再属于交通肇事罪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4-05-12 18:25:00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该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范畴,因此,有人认为非机动通工具不足以危及不特定或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只有机动通工具才会危及公共安全。使用非机动性的交通运输工具从事交通运输活动,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关于非机动车辆的驾驶人能否成为交通肇事罪的主体,在我国刑法学界一直是一个争议不休的问题,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中确实存在不同的主张和做法。
在驾驶非机动通工具的行为具有危害公共安全性质的情况下,把非机动车辆的驾驶人作为交通肇事罪的主体,符合《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立法原意,也符合罪刑相适应的原则。  

一,《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并没有把非机动车辆的驾驶人排除在本罪的主体之外,《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车辆”也包括非机动车辆  

二,机动车辆与非机动车辆造成的危害并无实质性的区别,都会对公民的人身安全及公私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在特定情况下,驾驶非机动车也可能危及公共安全。如按规定,遇有掉头、转弯等情形时电瓶车、小型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最高时速为15公里,非机动车也能达到、超过这种速度。高速驾驶非机动车,也会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三,有关司法解释中也有体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第二款规定,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内,驾驶机动车辆或者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等规定定罪处罚。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内,无论是加强机动车辆还是使用其他交通工具发生重大事故的,应按交通肇事罪处理  

四,非机动车辆在我国大量使用,发生的事故较机动车辆更多,若非机动车辆肇事不以交通肇事罪论处,处罚上会出现轻重不一的现象。  
自行车在行人较多,有机动车来往的道路上行驶,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九条“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的规定,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又造成重大事故并负主要责任,定为交通肇事罪,是正确的。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非机动车也能达到、超过这种速度,驾驶机动车辆或者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 第一百三十五条、 第二百三十三条等规定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 第三,有关司法解释中也有体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第二款规定,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内。关于非机动车辆的驾驶人能否成为交通肇事罪的主体,《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车辆”也包括非机动车辆。第二,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机动车辆与非机动车辆造成的危害并无实质性的区别,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遇有掉头、转弯等情形时电瓶车、小型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最高时速为15公里,符合《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立法原意,也符合罪刑相适应的原则。第一,应按交通肇事罪处理,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中确实存在不同的主张和做法,在我国刑法学界一直是一个争议不休的问题,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内,无论是加强机动车辆还是使用其他交通工具发生重大事故的、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该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范畴。高速驾驶非机动车,也会发生重大事故。在特定情况下,驾驶非机动车也可能危及公共安全。如按规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并没有把非机动车辆的驾驶人排除在本罪的主体之外,因此,有人认为非机动通工具不足以危及不特定或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只有机动通工具才会危及公共安全。使用非机动性的交通运输工具从事交通运输活动,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在驾驶非机动通工具的行为具有危害公共安全性质的情况下,把非机动车辆的驾驶人作为交通肇事罪的主体,都会对公民的人身安全及公私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第四,非机动车辆在我国大量使用

您好,关于骑自行车撞死人构成交通肇事罪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并不包括必须是机动车肇事。交通肇事罪的主要构成特征包括:  

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即有违章行为,并因此发生重大事故;  

2)行为人主观方面是过失,即对自己违章行为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有一定认识,但主观上却疏忽了;  

3)犯罪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包括交通运输人员和骑自行车者、行人、车主等非交通运输人员。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三)不得醉酒驾驶;  
(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五)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七)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八)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九)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交通肇事罪量刑
25522人阅读

交通事故发生后,有人坦然面对自己犯下的错误,敢于承担后果,也有人选择逃逸,企图逃避罪责,那么交通肇事罪的定义究竟是怎样的呢,那么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交通肇事罪量刑细则规定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酒驾和逃逸
32846人阅读

近几年交通事故中的酒驾、醉驾的违法行为收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那么酒驾后发生事故后逃逸会受到什么惩罚呢,那么酒驾逃逸怎么处理,酒驾撞车逃逸怎么处罚,逃逸3天后怎么认定酒驾?以及醉酒驾驶肇事逃逸量刑规定有哪些呢,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轻微肇事逃逸处罚
67607人阅读

交通肇事逃逸,这种行为是违背社会公德的,那么轻微肇事逃逸是如何处罚的呢,律图轻微肇事逃逸处罚百科栏目,为你解读轻微肇事逃逸处罚规定有哪些,来了解一下吧!

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22568人阅读

汽车的普及给我们的出行带来了便利,几乎每个家庭都有汽车,拥有两辆汽车的也不在少数,公路上行驶的汽车越来越多,这也就增大了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某些人害怕承担责任而选择逃逸,那么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罚呢,来了解一下吧!

意外事故
218294人阅读

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有很多事情会突然发生。人们对意外事故可能十分熟悉,但是对具体的意外事故包括哪些内容,意外事故的分类是怎样的等相关知识却很少知道,接下来,将为您详细介绍。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