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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住房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紧密相连,被视为一个整体,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房地一体原则”。
简洁明了的解释就是,“房子跟随着土地走动,土地随之房子移动”,顾名思义,这一原则源自于房屋和土地之间的天然紧密联系,以及其无法分离的特性。
以下将详细阐述房地一体原则在不同层面的具体体现:
首先,每栋房屋都是建立在特定面积的土地之上的,所以唯有坚守房地一体原则,才能够有效避免土地权益和房屋权益之间的冲突。
其次,当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时,该片土地上的所有房屋都需要同步进行转让。
然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区分:
若在该片土地上尚未有任何房屋建设,那么其转让仅限于土地的使用权;
反之,若该片土地上已有房屋建成,则要求房屋的所有权与土地同时进行转移。
最后,在房地产抵押过程中,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会同时作为抵押品。
抵押权主要是由抵押权人通过拍卖抵押物获得价款以实现,而房地产抵押过程中可能涉及到房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问题。
因此,房地产抵押同样应严格遵守房地一体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六十五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2024-05-11 16:49: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