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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结婚没领证孩子归谁抚养

甑** 河北-廊坊 子女抚养咨询 2024.05.03 18:09:00 368人阅读

结婚没领证孩子归谁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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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未进行结婚登记程序之前生育的子女,即通常所称的“非婚生子女”,关于他们的养育责任归属问题,通常可以由父母双方自行协商加以确定。
若双方在此过程中未能达成共识,有关诉讼请求将由法律体系予以审理和裁决。
对于年龄不满两周岁的此类子女,一般情况下应跟随母亲生活。
然而,如果母亲存在如下任何一种情况,则子女亦可跟随父亲生活:
首先,母亲患有长期且难以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导致子女无法与她共同生活;
其次,母亲虽然具备抚养能力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坚持要求子女跟随自己生活,并且这种行为不会对子女的健康成长产生负面影响;
最后,由于其他特殊原因,子女确实无法跟随母亲生活。
对于年满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院将会依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进行裁决,这其中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父母的经济状况、个人品德修养以及受教育程度等等。
总而言之,法院会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能够为其提供最佳成长环境的那一方。
当子女已经年满八周岁时,法院应该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2024-05-03 18:10:00 回复

您好,关于抚恤金应由谁领取?归谁使用?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抚恤金:是发给伤残人员或死者家属的费用,它是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抚慰(抚慰包括精神抚慰和物质抚慰等)和经济补偿。我国抚恤金主要有两种:一为伤残抚恤金,发放对象为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职工等;二为死亡抚恤金,发放对象是烈士、因公牺牲人的家属。领取抚恤金应提交的材料:
(一)领取人(持证遗属)应递交通知书、抚恤金项目审核表、户口簿、身份证、私章。如子女二人以上,需附协议书,并需死者所在单位在协议书上签署意见。
(二)如委托他人领取,代领人需凭持证遗属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人户口簿、本人身份证、私章、通知书、抚恤金项目审核表。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需要协议解决,也可以诉讼就解决来确定孩子的抚养权。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也就是说,婚生子女享有什么样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也应当享有同样的权利,包括同等地享有父母抚养教育的权利,同等的财产继承权和同等的姓氏权。
故非婚生子女,可以参照父母离婚时孩子的抚养问题进行解决。
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是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基本原则,同时,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
1.应考虑父母双方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父母双方个人素质等因素。
2.应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
3.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
4.10周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随父还是随母,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生活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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