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在公共场所威胁,定什么罪
解析:
持械恐吓他人之行径将面临治安惩罚。若并未引发任何具体损害,仅为行为上的表象,则并不构成特定罪名。
然而,该行为显然违反了治安管理法规,且携带管制器具的事实也必须得到严肃处理。在此种情况下,相应的管制器械应予没收,同时,应对责任人进行严厉的批评和教育。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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