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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简易注销可以吗
解析:根据相关法规,一般纳税人同样适用简洁的企业注销程序。然而,必须注意的是,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涉及到尚未缴纳完毕的税款、欠税或其他财务事宜,又或是面临着其他尚未得到妥善处理的行政处罚等情况,则该公司将无法按照简易程序办理企业注销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因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您好,关于简易办法征收一般纳税人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简易征收,即简易征税办法,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行业的特殊性,无法取得原材料或货物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所以按照进销项的方法核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后税负过高,因此对特殊的行业采取按照简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八条,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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