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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根据目前我国各项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关于借贷协议中支付利息方面的约定,若超出在借贷协议签订之时一年度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以上的部分,将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和认可。
反观借贷协议双方约定的利率情况,如果没有超出借贷协议签订之时一年度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的范围,出借方请求借款方依照所约定的利率来支付利息的要求,将得到人民法院的批准与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2024-04-24 11:52:4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