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请您明确知道,倘若确信对方乃是被通缉的罪犯,却仍然与其保持密切接触并为之提供掩护和帮助,无疑将构成对罪行的包庇行为,这一类违法犯罪将会面临司法部门严重惩罚的可能性。
然而,我们必须强调,每一位公民都享有向警方揭露、检举犯罪嫌疑人或罪犯行动的义务。
在此过程中,若对方采取强制手段,如威胁您的人身安全等方式来压制您举报事实,那么,您为了自身的权益和安全考虑未能进一步采取行动,这时您的行为便不能视为包庇行为。
然而,此处请务必了解,一旦风险威胁得到缓解之后,您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至于是否能被判定为实际意义上的包庇行为,还需要交由相关部门进行深入调查和判断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2024-04-23 12:52:0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