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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服刑场所视频约见流程如下所示:
首先,如若该监狱具备可视会议设备,被判罚的人员需于狱中提出明确申请,并将其交至各自所属监区队长手中,经由监区分管队长签阅之后,方可送返监区大队签署意见,随后递交至狱政科进行最后的签字认可程序。
此外,为确保监督管理及维护良好的监狱秩序,罪犯在牢固遵守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可依照法律规定,与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进行会面交流。
至于通信方面,虽然罪犯在服刑期间享有与他人通信的权利,但是任何来往信函都必须先经过监狱严格审查,对于有可能对罪犯转化行为产生不利影响的信件,监狱有权予以扣押。
但针对罪犯向监狱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司法机构发出的信件,则免受检査限制。
法律依据:
《监狱法》第四十八条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2024-04-18 14:18:5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