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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诈骗罪没人辩护回够罪吗?

ask****173 贵州-黔西南 金融诈骗辩护咨询 2024.04.18 14:01:16 433人阅读

涉嫌诈骗罪 没人辩护回够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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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一定,最终是由法院认定,看你证据材料,律师介入可以更好的为你案件保驾护航,至于能否构成脱罪要具体分析。

2024-04-18 14:08: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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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到什么阶段,我们处理过很多类似案件,详情可以电话免费咨询我们

2024-04-18 14:05: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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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贵州-黔西南 咨询解答:140条

你好!是否构成犯罪最终以法院认定的为准。

2024-04-18 14:02:07 回复
地区:贵州-贵阳 咨询解答:29条

您好,法律上是必须有辩护人的,这样才能合法维护你的应有权利。

2024-04-18 14:05:08 回复

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被告人撒某某及其家属的委托,指派本律师作为被告人李海文一审辩护人。现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如下辩护意见:
一、关于受害人高某存、钱某君以及金献成所称受到诈骗,辩护人认为该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足以认定为犯罪。
起诉书中质控高某存、钱某君以及金献成受到刑·鲁、撒某某等人的酒托诈骗。但根据公诉人提交的证据,辩护人认为并无直接证据证明高某存、钱某君以及金某成受到诈骗,更无证据证明这三人受到被告人的诈骗。高某存、钱某君以及金献成确实在绯闻酒吧(后更名baby kiss 酒吧)消费过。但是这不足以证明其受到诈骗。理由如下:1、到该酒吧消费的人数众多,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被诈骗。2.在酒吧的高额消费,也纯属正常,并不是进行了高额消费就是受到诈骗。3.通过微信以及qq等网络手段交友属正常社交,在社会生活中经常发生。网友见面吃饭喝酒更属常事。因此高某存、钱某君以及金献成所约的网友不一定就是刑肖鲁等人中的酒托小姐,更有可能是她人。4、高留存共计消费5700,钱某君消费5618元,金某成消费7680元。这三人消费数千元。据三人陈述,酒吧是消费一次结一次账。这说明其在进行第一次消费就已经知道酒水价格高。但其三人却没有中断消费,反而进行了接下来的消费。这足以证明这三人是在明知高额消费的情况下自愿进行该消费的。综合以上几点,辩护人认为这三起诈骗的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二、被告人撒某某属于从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撒某某在本案中是被王某华、刑某鲁等人雇佣的,公诉方在起诉书中也指出是王某华与刑某鲁商议以“酒托”方式开酒吧。这恰恰也说明了撒某某在本案中是起次要作用的。本案中的李某雷在原先的笔录中说是其被撒某某叫来的,但在2013年5月21日的口供中承认其是被王某华叫来的。撒某某虽然跟他们有联系,也是在王某华的授意下进行的。事实上其并没有任何的权利。再者,撒某某在该次犯罪中并没有获得利益。这些都足以证明其是从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被告人撒某某主观恶性较轻,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认罪态度良好。
被告人撒某某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被告人撒某某也是被王国华所迷惑,误入歧途。其主观恶性较轻,社会危害性小。被告人在此前也从未受过任何处罚,一贯表现良好,此次犯罪属于初犯,偶犯,且认罪态度良好。
以上辩护意见,提请合议庭在合议时,给与充分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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