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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顶口水物业修缮不好导致内部漏水物业有维修义务么

周* 新疆-巴音郭楞 物业纠纷咨询 2024.04.17 11:33:53 381人阅读

楼顶口水物业修缮不好导致内部漏水物业有维修义务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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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于出现房屋漏水的状况,物业具有必要的维修职责。
若在该物业下拥有屋宇房产的所有者已经全额支付了维修基金,则本公司有责任且必须确保房屋共有部分的漏水问题得以妥善处理。
另外,如果房屋共有部分或是共同设施设备因损毁而引发漏水现象,业主有权向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请求动用住宅专项公共维修基金,经得业主大会的审批后方可实施。
这是依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所规定的内容。
具体来说,住宅共用部位以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及改造费用将遵照以下规定进行分担:
首先,对于商品住宅间以及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同拥有的部位和共同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及改造费用,将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持有物业建筑面积的相应比例分摊。
其次,对于售后公有住房间共同拥有的部位和共同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及改造费用,将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各自交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
其中,应由业主承担的部分应当再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持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最后,对于售后公有住房与商品住宅或非住宅之间共同拥有的部位和共同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及改造费用,将先根据建筑面积比例分摊至各相关物业之中。
其中,售后公有住房所需分摊的费用,将再次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各自交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
以上便是您需要了解的关于此问题的相关信息。
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分摊:
(一)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二)售后公有住房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其中,应由业主承担的,再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三)售后公有住房与商品住宅或者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先按照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到各相关物业。其中,售后公有住房应分摊的费用,再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

2024-04-17 12:00:51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需要具体分析,例如,楼上发生漏水事故,一般可按一下方法解决:

一,如经鉴定,漏水因房屋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引起,在保修期内,受损害业主可要求开发商对房屋漏水进行维修,并赔偿业主因此造成的损失。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正常使用条件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厨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限不低于8年。

二,如果楼上业主确因装修或铺设水管造成楼下业主漏水,楼上住户应及时查找漏水原因并进行维修,还应当就其不当行为给楼下住户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物权法》第92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三,如果因房屋建筑防水材料自然老化而导致漏水,楼上、楼下业主应共同承担共有部分的维修责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20条规定:“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分摊:(一)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楼顶漏水在房屋保修期满后,可以依据相关文件逐级申请维氦袱份惶莓耗逢同抚括修资金。但是物业公司是服务业主的。房屋的所有权人有责任按照相关程序,将维修事实上报小区业主大会,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前往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申请。仔细阅读物业服务协议,看看有没有约定,是否有物业公司代替业主申请。一般情况下,需要动用维修资金,物业公司就要提出使用的方案,业主大会要通过才行,(维修资金是业主的不是物业公司说用就用的),物业公司组织实施使用方案。物业公司要拿着相关材料报业主委员会,再报房管部门备案,还要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同意。总体来说挺麻烦的。即使物业同意了,还要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同意,有时候还要所在楼宇业主的签字(没有达到相应规定,还是不能用).......建议向物业公司施压,同时向本栋楼宇的居民诉苦(签字的时候容易点),有些不是顶层的业主根本不管你,反正漏不到自己家,思想不支持,也很难。希望能给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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