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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接到电话说是我当地公安局的说找我掉查还叫我加了微信打了视频电话?

ask****302 云南-昆明 其他侵权咨询 2024.04.17 00:51:00 442人阅读

你好今天接到电话说是我当地公安局的说找我掉查还叫我加了微信打了视频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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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根据案件情况确定怎么处理建议找律师帮助

2024-04-17 09:11: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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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去配合处理,看一下是什么事情

2024-04-17 03:27:33 回复

散布他人隐私不构成犯罪,隶属民事侵权做法和违背治安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做法,当事人可请求精神损害;公安机关可视其情节依法予以拘捕罚金。具体限定如下:
1、《侵权职责法》第二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导致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能够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做法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捕或者500元以下罚金;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捕,能够并处500元以下罚金: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胁迫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胁迫、侮辱、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屡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法律对于可以申请奔丧几天没有明确的规定,但罪犯可以离监探亲的情形有所规定。具体如下: 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狱可以给予表扬、物质奖励或者记功: (一)遵守监规纪律,努力学习,积极劳动,有认罪服法表现的 (二)阻止违法犯罪活动的 (三)超额完成生产任务的 (四)节约原材料或者爱护公物,有成绩的 (五)进行技术革新或者传授生产技术,有一定成效的 (六)在防止或者消除灾害事故中作出一定贡献的 (七)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贡献的。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在服刑期间一贯表现好,离开监狱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监狱可以根据情况准其离监探亲。

【法律意见】
探望权是法定权利,你有权探望子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的子女探望】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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