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布他人隐私不构成犯罪,隶属民事侵权做法和违背治安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做法,当事人可请求精神损害;公安机关可视其情节依法予以拘捕罚金。具体限定如下:
1、《侵权职责法》第二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导致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能够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做法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捕或者500元以下罚金;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捕,能够并处500元以下罚金: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胁迫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胁迫、侮辱、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屡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法律对于可以申请奔丧几天没有明确的规定,但罪犯可以离监探亲的情形有所规定。具体如下: 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狱可以给予表扬、物质奖励或者记功: (一)遵守监规纪律,努力学习,积极劳动,有认罪服法表现的 (二)阻止违法犯罪活动的 (三)超额完成生产任务的 (四)节约原材料或者爱护公物,有成绩的 (五)进行技术革新或者传授生产技术,有一定成效的 (六)在防止或者消除灾害事故中作出一定贡献的 (七)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贡献的。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在服刑期间一贯表现好,离开监狱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监狱可以根据情况准其离监探亲。
【法律意见】
探望权是法定权利,你有权探望子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的子女探望】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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