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且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而劳动法中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时打临工(什么是临工也没有准确界定)?
ask****862
广东-佛山
社保纠纷咨询
2024.04.09 12: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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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六十六条登记失业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注销其失业登记:(三)已从事有稳定收入的劳动,并且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而劳动法中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时打临工(什么是临工也没有准确界定),工资标准应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基于上述两点,如何理解,是否存在矛盾?出现上述第三条,是否必须停发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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