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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在广东跟三个玩的好的朋友一起抢劫,成了犯罪嫌疑人,到现在还没有被派出所传唤过,12的时候办过身份证?

pub****473 广东-广州 暴力犯罪辩护咨询 2024.04.01 05:30:51 334人阅读

我弟弟未成年不满17岁,2008年在广东跟三个玩的好的朋友一起抢劫,那三个被抓了,有一个也是未成年判了一年半左右,另外两个判了三年,我弟弟没有被抓,成了犯罪嫌疑人,到现在还没有被派出所传唤过,11.12的时候办过身份证,但是不是本人去办的,12年进厂后有去银行办卡,然后这么多年了回老家也没事,也没被家里派出所传唤。这是什么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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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20884845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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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还是需要了解当时的实际情况。J

2024-04-01 10:09: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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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9526910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6527条

可以协助你处理这个事情,为你辩护

2024-04-01 10:19: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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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24109767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广东-广州 咨询解答:223986条

你好这个是可以帮助你的处理的

2024-04-01 07:26:14 回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诉法》第六章第五十条规定的强制措施有五种,按强制的力度由低到高排列是: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可以将需要拘传或经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讯问。拘传时应当出示《拘传证》,并责令其在《拘传证》上签名(盖章),并摁指印。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而对于传唤,《刑事诉诉法》第九十二条是这样规定的: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显然拘传和传唤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诉讼行为,拘传是法定的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拘传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而传唤就是通知,不具有强制性,这是两者的根本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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