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内蒙古法律咨询 > 乌兰察布盟法律咨询 > 乌兰察布盟工商税务法律咨询 > 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是谁

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是谁

周* 内蒙古-乌兰察布盟 工商税务咨询 2024.03.22 12:52:21 418人阅读

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是谁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乌兰察布盟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乌兰察布盟公司经营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指其年度应缴纳的增值税销售金额超出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制定并发布的约定期限内小规模纳税人的相关标准所设定的范围之内的企业与各类组织机构。
在此范围之外,常将这类企业及组织机构称为“小规模纳税人”。
其中,年度应缴纳的增值税销售金额即通常所说的“年应税销售额”,这是对于那些在连续跨度为12个月或者四个季度的经营周期内所累积应缴纳增值税销售金额的总称。
这段时间内的应征销售金额,不仅包含了按照相应法律法规提交的纳税申报销售金额,还涵盖了由税务部门进行稽查后查补得出的销售金额以及经过税收评估流程调整后得出的销售金额。
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主要特征之一,其享受的优惠政策在于其销项税额可以用于抵扣进项税额。
但是,根据税收法律政策,如果某个纳税人选择依照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来缴税,或者在规定期限内的年应税销售额超出了特定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则他们无法取得一般的增值税纳税人登记资格。
然而,对于那些年应税销售额尚未达到规定标准,但其运营过程中采取的会计核算方法合规并能提供精确税务资料的纳税人,可以向其所属的税务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办理一般增值税纳税人的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四条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2024-03-22 13:13:25 回复


1、凡达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的,可以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是指企业财务健全,能准确核算增值税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和应纳税额;企业年应纳税销售收入达到标准(商业企业80万元,工业企业50万元)
  
3、新办企业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应当根据该纳税人的销售合同或者生产经营规模预计其应税销售收入。预计销售收入达到标准的可以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已开业的小规模企业,其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应在次年1月底以前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