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可致电律师详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根据合同法的上述规定,没有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不定期租赁当事人是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所以口头租赁合同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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