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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超过多少算敲诈

周* 贵州-贵阳 刑事赔偿咨询 2024.03.13 17:25:01 364人阅读

索赔超过多少算敲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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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法律层面中,敲诈勒索公私财物行为的“数额较大”的起始点设定标准为二千元至五千元人民币;对于“数额巨大”这一档次,其所需具备的金额要求为三万元至十万元人民币;
至于说“数额特别巨大”,它的门槛金额设定为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人民币。
在主观心态角度来看,本罪的实质是直接故意犯,必然需要实现非法强行收取他人财产的目的。
若是行为人并未有此类目的,或者其所索取的财产目的并不违法,例如,债权人为了追回长期拖欠未还的债务,而采用带有一定威逼意味的话语,敦促债务方尽快还款等情况,那么这些都不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从客观上来说,本罪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等手法,强迫受害人交付财产,且需达到一定金额或多次实施此类行为才能成立犯罪。
威胁,即是通过与他人恶意相告知的方式,强迫受害者处置财产。
对于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在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情形,当属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的范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2024-03-13 17:39:22 回复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9条的规定,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其中,最主要的特征是绑架行为必须具有强制性,即使被绑架人失去人身自由。敲诈勒索罪,是指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对他人实行威胁、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基本结构是:行为人以不法所有的目的对他人实行威胁使对方产生恐惧心理,对方基于恐惧心理做出处分财产的决定,最后行为人取得财产。因此,高某的行为并没有实施直接的绑架行为,行为人并未实际控制被绑架人,被绑架人也未失去人身自由。故高某的行为只能定性为敲诈勒索罪,且其所实施的行为与一般的敲诈勒索罪有所不同,同时触犯了刑法诈骗罪的规定,但属于想象竞合,应从一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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