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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被车撞了去年,当时人送交警队,笔录都做了

ask****353 黑龙江-绥化 交通事故责任咨询 2018.01.03 13:47:15 1152人阅读

本人被车撞了去年,当时人送交警队,笔录都做了,可是那方就说我们把他打了,打110询警队来把那方带走了,在没看见那方,这俩个部门都去了,都说没责任,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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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黑龙江-哈尔滨 咨询解答:2409条

有事故责任判定吗?

2018-01-03 14:59:01 回复

如果是作为刑事案件的受害人或证人进行询问并在笔录上签字,对后续生活没有影响。如果是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讯问笔录上签字表示认可讯问笔录中的内容,该讯问笔录可能会作为后续庭审中证明你有罪的证据

警察做笔录的目的只是为了和现场勘查所取得的证据(照片、现场图等)进行相互印证,只是作为辅助证据使用,关键证据还是现场勘查。

按照程序来说,不算立案的,笔录只是派出所了解基本问题、情况的,以后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是立案属于公安的另一个程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有犯罪事实存在。
2,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犯罪事实,但法律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立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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