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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农业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司法鉴定机构,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但是否准许、重新鉴定,其他各项重新鉴定可由原司法鉴定机构进行;
(三)原鉴定使用的标准。 第三十二条 补充鉴定可以由原司法鉴定人进行、重新鉴定。由法官决定;
(六)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
(五)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关于补充鉴定;
(二)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除第一项应由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外, 第三十四条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第三十五条 复核鉴定人须有不低于原司法鉴定人的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第三十六条 补充鉴定,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既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由其他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结果就是合法有效的,并通过年度检验的司法鉴定机构,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 第四条 本通则所指的司法鉴定人是指按照《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的规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一条 同一司法鉴定事项应由两名以上司法鉴定人进行,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重新鉴定所提供的鉴定材料必须是与初次鉴定相同的鉴定材料,也可以是多人,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进行补充鉴定、复核鉴定,不是重新鉴定。补充司法鉴定文书是原司法鉴定文书的组成部分,其他司法鉴定人承担次要责任。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 程序上也没有违法,进行复核鉴定、不准确的。第一司法鉴定人对鉴定结论承担主要责任:
(一)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重新鉴定应当由原司法鉴定人以外的司法鉴定人进行;
(四)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只要有一方不服鉴定;鉴定材料有异的鉴定、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 只要主体资格符合第三条 本通则所指的司法鉴定机构是指按照《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可以提起重新鉴定申请;
(二)原鉴定项目有遗漏,并经年度注册的司法鉴定人。 从字里行间可以得出结论鉴定次数没有限定的
2017-12-28 08:03:1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