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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婚姻状况,婚姻状况,婚姻状况?

pub****471 江苏-苏州 公司经营纠纷咨询 2023.09.23 13:57:56 404人阅读

你好,婚姻状况,婚姻状况,婚姻状况,婚姻状况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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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需要咨询什么,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2023-09-24 06:21: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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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帮助您的,具体是?

2023-09-24 03:41: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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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什么能帮到你

2023-09-23 17:03: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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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102998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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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请问离婚原因是什么

2023-09-23 14:22: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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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帮你处理婚姻事情

2023-09-23 14:09:47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第五十七条 受理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三)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四)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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