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办理。 天津市公安局自2015年10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推出“跨区县办理居民身份证”举措。 本市居民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损坏或丢失的,可携带居民户口薄和原居民身份证(属换领的)就近选择居民身份证受理点办理跨区县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同时,按照“谁受理、谁发放”的原则,居民可在办理换领、补领手续20个工作日后,携带居民户口薄和原居民身份证(属换领的)直接到受理点领取证件,也可以根据需要办理“提前领取证件绿色通道”和“邮政速递”便民业务。另外,跨区县办理居民身份证将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居民身份证标准收费,不再收取其它费用。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天津公租房申请条件主要面向三类群体:一是具有本市市内六区和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二是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三是经市政府确定的其他类型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外地来津有工作的无房人员。根据以上三条,你老公的户口本上有你老公,你婆婆,你外公(你老公的)你孩子,共4人,60/4=15,也就是说你们的住房面积,不够条件,但是,你也是家庭成员,且符合第三个条件,这样你们的人均住房面积就是12平米了,另外这是2012年的条件,据说今年申请条件放宽了,所以你可以考虑申请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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