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建议咨询办证单位的。独生子女证办理所需的材料
(一)《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
(二)本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三)全家户口本
(四)特殊情况另需提供以下材料:离异或再婚者提供离婚证(包括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前配偶户籍所在地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未再生育的书面证明;收养的提供收养证或收养公证夫妻一方或生育的其他子女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独生子女证办理的条件(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证有何区别呢?如何办理这两个独生子女的相关证件?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向夫妻任意一方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填写《自愿只生一个孩子申请表》。
2、受理申请的单位核实后,签署意见上报乡(镇)、街道计生办。
3、乡(镇)、街道计生办审核上报材料,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免费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⑴一对夫妻婚后生育一个孩子后自愿不再生育的
⑵婚后符合政策生育两个孩子,一个孩子在18周岁前死亡,现只有一个孩子
⑶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孩子,一方系未育,又不再生育的
⑷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判决或调解给原配偶抚养,一方未育,婚后生育一个孩子的
⑸夫妻婚后生育一个孩子,离婚或丧偶后,抚养孩子的一方没有再婚的
⑹再婚夫妻的双方均只生育一个孩子,其中一方的孩子已判决、调解给原配偶,而又不再生育的
⑺婚后5年未育,按法定手续收养一个孩子的。
《独生子女证》
1、领取《独生子女证》,一般由女方向常住地村(居)民委员会或单位提出申请,经男女双方常住地地村(居)民委员会或单位初审后,送女方常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由所在县(市、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发证。
2、凡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夫妻,自领证之日起至子女满十四周岁止,每年可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四十元。
3、独生子女入园、入托、入学费用按有关规定给予报销。独生子女的医疗费用,凡参加统筹医疗的,免缴原由家长负担的部分享受劳保医疗的,按劳保规定范围全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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