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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又寻衅滋事罪这次没人受伤

ask****688 上海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12.01 11:11:43 274人阅读

累犯寻衅滋事罪这次没人受伤,逮捕令已经下来一个半月,请问律师辩护最底可以判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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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上海-黄浦区 咨询解答:4869条

你好,可能会判处一年左右得刑期

2017-12-01 14:51:50 回复
地区:上海-长宁区 咨询解答:6421条

你好,现在什么情况了?

2017-12-01 11:26:37 回复
地区:山东-烟台 咨询解答:479条

建议委托律师及时代理较好

2017-12-01 11:24:54 回复

我国刑法规定的累犯,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类。一般累犯也称普通累犯,是指因犯罪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根据《刑法》第65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特别累犯,是指因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活动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被判处刑罚(对于刑罚种类没有要求),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的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之人。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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