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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公司清算债权申报?申报流程是什么?

叶* 上海-虹口区 债务纠纷咨询 2017.10.20 17:11:52 1247人阅读

表弟公司经营不善,公司计划宣布破产,原公司拖欠款要如何还?如何对公司清算债权申报?申报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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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债权申报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2017-10-20 17:23: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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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债权申报首先要清楚对外债权的清算包括哪些方面:一是将真正的对外债权清理出来,将所谓的对外债权清理出去;二是对已确认的对外债权进行实际追讨。
一、成立破产企业对外债权需满足以下要求:
1、破产企业与其他民事主体之间必须存在真实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且破产企业处于债权人的法律主体地位。这是构成破产企业对外债权的法律要件。
2、破产企业与其他民事主体之间具有实际的经济往来,破产企业作为债权人曾向债务人提供了一定价值的商品或者服务。这是构成破产企业对外债权的事实要件。
3、破产企业手中切实掌握了其债务人没有履行相应义务的客观证据,足以证明破产企业对债务人享有实实在在的债权。这是构成破产企业对外债权的实质要件。
只有同时满足上述三个基本要件的债权,才真正符合破产企业对外债权的内涵。
二、破产企业对外债权清理的程序和步骤。
1、由清算组会计师对破产企业的应收帐款进行审计,并编制成册。
2、由清算组律师根据该应收款帐册,通过与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知情人的谈话,了解每笔应收帐款的形成过程和证据情况。
3、由清算组律师根据审计报告以及相关证据,起草破产企业对外债权确认报告,提交法院。
三、破产企业对外债权追讨的程序和步骤。
1、了解债务人的基本情况。
2、对未知债务人进行调查。
3、对已知债务人,核定数额,列明清单,并向法院申请《偿还财务通知书》。
4、向债务人送达《偿还财务通知书》。
5、做好追讨债务工作的登记工作。
四、律师对破产企业对外债权清理核查,应注意下列问题:
1、破产企业对外债权清理的程序和步骤:
(1) 律师担任管理人或受管理人委托聘请具有资质的会计机构或人员对破产企业的应收帐款进行审计,并编制成册。
(2)律师与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沟通,掌握每笔应收帐款的形成过程和证据情况,应着重注意诉讼时效情况。
(3)律师根据审计报告、其他材料,结合企业实际,起草破产企业对外债权确认报告。
2、破产企业对外债权追讨的程序和步骤:
(1)核实债务人的基本情况、注册地址、联系方式、经营状况等。
(2)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法院向债务人送达《还债通知书》。
(3)与债务人对债务偿还情况进行谈判等

2017-10-20 17:12:52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应当全面向清算组移交公司管理权,需要移交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的公章,公司进入清算以后应当严格控制公司公章的使用和保管;
2、无遗漏的债权债务清册;
3、资产清册,应当按照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分类登记造册;
4、合同书、协议书等各种法律文件应当编制成册;
5、账务账册、传票、凭证、空白支票等;
6、职工花名册,含在职和离退休的全体人员的花名册,详细记载工龄、工种、用工形式、工资及工资拖欠、社保拖欠等情形;
7、企业购买的有价证券,享有的无形资产的权利凭证;
8、企业的历史档案和其他应当提交的资料。

您好,申报债权的流程: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应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对于申报的债权,应指派专人进行登记造册。申报的债权,须经债权人会议审查确认,方为确定。
希望上述回答能够帮到您,谢谢!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债权申报的程序是怎样的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申报是指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依法定程序主张并证明其债权,以便参加破产程序的法律行为。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人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提讼。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5、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6、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7、连带债务人数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 8、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9、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10、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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