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北法律咨询 > 张家口法律咨询 > 张家口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 你好,请问北京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是什么

你好,请问北京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是什么

杨* 河北-张家口 土地征收咨询 2017.10.19 10:41:26 81人阅读

你好,我家在北京有块土地,是集体的,最近要征收了,请问北京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有规定吗,能补我多少钱,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张家口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张家口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第三章 拆迁补偿和安置
        第十三条 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
        第十四条拆迁宅基地上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房屋重置成新价的评估规则和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计算办法由市国土房管局制定并公布。
        按照前款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的,不再进行房屋安置或者另行审批宅基地。

2017-10-19 10:50:26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根据北京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规定,第二章 征地补偿
  第八条 征地单位支付的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涉及青苗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的,还应当向所有权人支付青苗补偿费和其他土地附着物补偿费。
  青苗是指尚未收获的农作物。其他土地附着物包括房屋、水井、道路、管线、水渠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林木和其他经济作物等。
  第九条 征地补偿费最低保护标准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乡镇为单位结合被征地农村村民的生活水平、农业产值、土地区位以及本办法规定的人员安置费用等综合因素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征地补偿费最低护标准应当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调整。

  第十条 征地单位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在不低于本市征地补偿费最低保护标准的基础上,协商签订书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协议应当包括补偿方式、补偿款金额及支付方式、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青苗及土地附着物补偿、违约责任和纠纷处理方式等内容。

  签订协议前,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就协议主要内容经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等民主程序形成书面决议。决议应当妥善保存。签订协议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向农村村民公示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第十一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在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前是否履行民主程序、征地双方达成协议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进行监督,并可就监督内容听取农村村民意见。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向批准征地机关报送征用土地方案时,应当附具征地双方签订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第十二条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征用土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日内在被征地的乡镇、村进行征地公告。征地公告的内容应当包括批准机关、批准时间、批准文件名称和文号,被征地范围、地类、土地面积,征地单位、项目名称、征后用途,双方协议的征地补偿款金额和人员安置方式等内容。

  第十三条 征地单位应当将征地补偿费专户存储,接受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依法支付。

  征地补偿费监管的具体办法,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并公布。

  第十四条 征地补偿费用于人员安置后,其余部分作为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用于农村村民生产生活。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公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使用情况,接受监督。

  第十五条 征地双方经协商可以实行非货币补偿。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征地单位可以在征用范围内留出部分土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使用,作为征地补偿。

  第十六条 青苗补偿按照1季产值计算,但多年生的农作物青苗按照1年产值计算。

  林木的补偿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经济作物的补偿,由征地双方根据经济作物生长情况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评估机构参照届时市场价格评估确定。

  第十七条 拆迁住宅房屋的,按照《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执行。

  拆迁非住宅房屋和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按照重置成新价格予以补偿;公益公共设施确需迁建的,应当迁建。拆迁经营性用房造成停产停业经济损失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补助费。

  拆迁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重置成新价格予以适当补偿;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和违法建设,不予补偿。

  第十八条 违法建设、违法占用土地的,涉及的土地附着物不予补偿。征地公告发布后,在征地范围内新种植的青苗、经济作物、林木等,不予补偿。

2017-10-19 10:42:26 回复

你好。关于北京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为依法、准确、及时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现就非法集资性质认定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行政部门对于非法集资的性质认定,不是非法集资案件进入刑事程序的必经程序。行政部门未对非法集资作出性质认定的,不影响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的审判。
二、人民法院应当依照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认定案件事实的性质,并认定相关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三、对于案情复杂、性质认定疑难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在有关部门关于是否符合行业技术标准的行政认定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性质认定。
四、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涉及领域广、专业性强,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当中要注意加强与有关行政主(监)管部门以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的配合。审判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难以解决的,请及时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因此北京公司非法集资事件可作为一个案件,具体分析。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集体合同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双方经集体协商修改后重新签订集体合同,经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会议同意后,重新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集体土地征收的补偿条例
123788人阅读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中都有那些最新规定呢,集体土地征收赔偿一直是社会的一个热点,尤其受到网民的广泛关注,其中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政策有哪些呢,集体土地使用证又应该如何办理呢,更多内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新的征地补偿标准
26343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征地补偿标准的最新规定,所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金额以实际操作为准,那么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以及农村征地赔偿标准规定有哪些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征地流程
11456人阅读

征地赔偿相关的政策一直收到大众关注,今天为大家介绍征地流程的有关知识,那么集体土地征地流程规定有哪些,农村征地流程规定具体是怎样的,以及企业征地流程和程序内容,下面为你详细解读!

最新农民土地政策
14987人阅读

土地对于辛苦耕耘的农民百姓来说是很重要的,那么对于土地政策又了解多少呢?最新农民土地政策是什么?单位征收土地政策有哪些,土地政策的制定原则是什么,以及最新土地政策是怎样的?下面快来了解一下吧!

拆迁条例
32244人阅读

征地拆迁赔偿一直是大家关注的焦点问题,其中拆迁条例就为此做出的开展的规范,今天小编为你介绍拆迁条例相关内容,那么拆迁条例实施细则,最新拆迁条例,以及房屋拆迁条例等内容,更多内容尽在律图百科!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