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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哪些

王* 内蒙古-赤峰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10.16 20:26:50 7860人阅读

你好,同事的儿子是当地政府的文员,前些日子因为个人情况急需用钱,未经允许挪用了公款,但是后期已经偿还,请问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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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主要就是国家工作人员,而这里仅仅只能是自然人才能构成该罪,单位是不能作为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的

2017-10-16 20:30: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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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九十三条和有关规定,可成为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是下面几类人员:
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家机关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017-10-16 20:27:50 回复

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包括:
1、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国家机关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4、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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