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男方可以在诉讼离婚过程中要求返还彩礼;
2、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男方可以在诉讼离婚时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1、一般来说怀孕期间男方是不能主动提出离婚的,但是如果女方提出或者法院认为可以离婚的,那么可以办理。关于彩礼,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自然也就谈不上离婚;或者双方办理结婚手续但为共同生活亦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下,提出离婚可以退还彩礼。
1、结婚时女方不能索要彩礼。法律规定,禁止任意一方当事人借婚姻索取财物,彩礼要在男方自愿的情况下给予女方彩礼,而女方不能向男方索要彩礼。如果双方之后未办理离婚手续,女方还需将彩礼退还给男方。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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