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两个人离婚时彩礼不一定算共同财产。如果女方所收的彩礼是婚后所得,并且男女之间无特殊规定的,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彩礼是女方婚后获得的,但是赠与人明确表示只赠与给女方,或者双方约定婚后获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那么彩礼应认定为夫妻的个人财产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1、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男方可以在诉讼离婚过程中要求返还彩礼;
2、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男方可以在诉讼离婚时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1、一般来说怀孕期间男方是不能主动提出离婚的,但是如果女方提出或者法院认为可以离婚的,那么可以办理。关于彩礼,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自然也就谈不上离婚;或者双方办理结婚手续但为共同生活亦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下,提出离婚可以退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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