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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审申请2017年元月10号在河南省郑州中院立案庭受理,至今没有给我书面结果!再审法官通过电话给我口头结案!让我无法接受!下步我该怎么办?
你好,看撤诉程序是否合法。
河南省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对于诈骗犯罪,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00元、5万元、50万元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66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视具体情况确定。如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均为公民的案件,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反之则需要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民诉法》规定管辖再审案件的法定情形: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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