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防御建设秩序。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或军事通信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
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或军事通信的严重后果,但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这种严重后果,以致造成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或军事通信造被破坏并导致产生严重后果。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 防建设秩序。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或军事通信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但出于贪利图财、泄愤报复或者敌意,仍然进行破坏,对其危害国 防建设的后果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过失不构成本罪。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武器、弹药的禁止进出口制度,对象是武器、弹药。所谓武器及弹药,是指各种具有直接杀伤力、破坏力的器械、装置或其他物品。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武器、弹药进出国(边)境的行为。所谓逃避海关监管,是指采用各种方法,躲避海关的监督、检查,企图将武器、弹药通过国(边)境。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武器、弹药而仍然非法携带、运输、邮寄,企图使之进出国(边)境。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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