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简单回复,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学校老师及教育局,并咨询解决方式
可以的,每个公民都有更改名字的权利。未成年的需要其监护人为其更改,成年者当然是由自己的意愿而改了。
但要注意,一生中只能有一次更改的权利,成年人更改名字较麻烦,因为不单是关系到身份证的更改,还有其他证件,如毕业证、行驶证、等等......
如果你是不喜欢现在的名字,或者是认为现在的名字对自己不好,不合八字五行,你可以另起一名,用于叫唤,身份证的不用去改了,主要多叫多用,一叫一应,亦有其作用。
关于改名问题有规定的:未满18周岁的公民需要更改姓名的,可由父母或抚养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户口登记机关核实情况后予以变更;对18周岁以上的公民,原则上不予更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如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的,要有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 “正当理由”通常指:
1、冠夫姓的妇女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
2、僧人、道士、尼姑等还俗,法名改俗名的;
3、姓名含有社会公众不易识别的冷僻文字的等。 公民变更姓名是受法律保护的,但在实际操作中是很难改变的,改名字带来的弊端和麻烦太多了,所以公安机关很难批准.而且现在户口信息微机联网,改名字恐怕要市级公安机关以上部门批准. 如果你没有很硬的理由和关系是很难改的,即便是你改了,重新办了身份证,别的证件和学生档案就都作废了,重新办,也很麻烦.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