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在家被四五个人私闯民宅打伤了,面部有创伤,当时有血迹,警察也拍照了,现在住院了(打人者怕我们要求赔偿,也谎称我爸打她了并住了院,其实我爸根本没动手)等我到达医院时听说伤情达不到轻微伤,(那个小警察说的,我也不知道能不能鉴定成轻微伤),现在对方在警察局那边有人,警察一直催我们想让我们把这事请私了,也就是双方就这样算了,但是我们想让打人者赔偿,该怎么弄,走什么流程呀?
首先建议您尽快报案并作出伤情鉴定。如果该伤情构成轻伤二级以上的程度,则打人方的行为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赔偿的金额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建议您尽快联系律师,展开和对方调解工作,最大限度争取您的权益。您对案件的表述较为模糊,我们是东北首家专做刑事辩护的律师事务所,如需获得专业的针对性帮助,可以拨打免费热线详细描述案情。
2018-11-19 00:03:45 回复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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